渤海大学场馆有偿开放使用管理办法

为充分发挥学校各场馆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场馆资源利用率,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场馆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属的音乐厅、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人文楼学术报告厅、东体育馆、西体育馆、东体育场、西体育场、人文楼地下乒乓球馆、东校区学术报告厅和体育馆以及所有室外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田径场等与体育有关的场地。
二、服务管理责任部门
1、资产管理办公室为各场馆使用管理责任单位,负责学校所属各场馆的有偿开放服务管理。经教务处认定的教学计划内课程活动时间,场馆不对外开放。
2、后勤集团负责场馆维修、保洁等保障服务工作。
3、计财处负责场馆开放服务结算和财务监督,以及有关场馆卡机收费系统的安装调试管理和校外人员入馆IC卡的办理。
4、保卫处负责场馆开放期间内外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
三、使用原则
1、优先保证学校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使用。
2、校外单位或个人有偿使用。
四、使用办法
1、校内各部门按计划使用场馆,填写《场馆使用申请单》,报资产管理办公室统筹安排。
2、校外单位或个人付费使用场馆,必要时签订《场馆使用合约单》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设施设备损坏押金。
3、特殊情况使用场馆由校长审批。
4、每周三下午3时以后体育场馆向教职工免费开放。
5、有偿开放服务。为方便师生员工健身、活动和进行体育锻炼,在不影响教学活动和学校使用的前提下,各场馆实行有偿开放服务由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
五、使用程序
教学计划内安排课程使用场馆,需于每学期开学之前10天将课程安排表报资产管理办公室。各部门及校外单位使用场馆提前一周通知资产管理办公室。
六、场馆使用收费标准
1、团体使用收费标准见附件1。
2、个人使用场馆收费标准见附件2。
3、目前所有室外未封闭场地(含东体育场、西体育场)在满足正常教学需要的前提下免费向本校师生开放;对社会有偿开放的时间仅限于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及非工作时间,且仅接受外来团体或个人预约使用。
七、场馆开放服务费用结算办法
场馆开放服务费用由使用单位或个人直接到学校计财处办理缴款手续或通过校园卡机刷卡交费,由学校计财处出具票据。场馆使用费用原则上不予减免。
八、其他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资产管理办公室。

附件:1、团体使用场馆收费标准
2、个人使用场馆收费标准
3、《场馆使用合约单》
4、《场馆使用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