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音乐学院考生录取办法

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专业课属本省统考范围内的,须参加本省本科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辽宁省音乐类,河北省音乐类使用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一、招生计划 (一)音乐学(师范) 计划招生60人,其中辽宁省50人(艺文36,艺理14),河北省10人(艺文9,艺理1)。 (二)音乐表演 计划招生25人,其中辽宁省15人(艺文11,艺理4),河北省10人(艺文9,艺理1)。 二、录取原则 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录取。 三、成绩算法 音乐类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一)辽宁省 1.音乐学(师范)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专业课成绩; 2.音乐表演按专业课成绩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二)河北省 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 四、咨询方式 招生电话:0416—3400131、0416-3400132 网址:http://www.bhu.edu.cn 五、特别说明 (一)音乐学(师范) 音乐学(师范)专业辽宁省只招收美声钢琴、民声钢琴考生,外省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二)音乐表演 音乐表演声乐招考方向招收美声、民声、流行考生;器乐招考方向招收键盘演奏(钢琴)、民族器乐(古筝、扬琴)、西洋管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古典萨克斯、小号、长号、圆号、大号)考生。